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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章新政与人事

当然,开宝年的新政,并不止于农事、民政,在养民生息的纲领之下,还着重提到了几条。

其一,吏治。除了继续明确反贪、反腐之外,对于朝廷的监察体系继续调整,使三法司的职权范围更加清晰。同时,对于朝廷其他部司衙的官职权责,也加以明确。

继续清减冗官,对中枢及地方道州诸衙职吏数量进行精简,以县政为例,除了朝廷委任知县、县丞、主簿、县尉等亲民官外,对于当差吃粮的吏人公人数量也进行一定的削减,对各类吏职进行调整,该合并合并,该裁撤裁撤。同时规定,小县各类公职吏人的数量控制在50人,中县75人,大县100人,望县150人。

大汉各县分级,还是按照人口划分,两千户以下为小,两千户以上为中,五千户以上为大,万户以上为望。当然,对全国人口清查登记,也在新政施行之列。

在选才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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